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300字:
这本书讲述的是蟋蟀柴斯特闻到它最爱吃的腊肠味道跳进野餐篮。误打误撞而离开了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草场,来到了陌生的地方,纽约最繁华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开始它不一样的生活。柴斯特被它主人玛丽欧一家收留并结识聪明,善良的老鼠塔克和忠诚,憨厚的猫亨利。
让我最深刻的是,正值夏天是蟋蟀最活跃的时候,柴斯特和塔克,亨利从三人的音乐会,只唱给它们两个人听的音乐。到后来全纽约人都喜欢听的音乐,而一举成名,这一切都离不开好朋友的帮助和鼓励。
秋天来了,柴斯特想家了,也不想唱了,它想自由自在的生活,尽管它不想离开玛丽欧一家,但它还是打定主意回家乡,后来在塔克和亨利猫的帮助下回到了漂亮的农场。
塔克和亨利在柴斯特回家乡不久就商量着明年夏天去康涅狄格州农场听柴斯特唱歌了。
这是一本充满友爱的小说,告诉我们“友谊最可贵”作者:李岳程
发布于 2019-05-08 20:29:34 回复该评论
发布于 2019-06-07 13:43:01 回复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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