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的本质——《狂人日记》读后感1500字:
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狂人日记》
常常昼夜颠倒的我,每到凌晨都会有一种感觉:
自己是这座城市里唯一还醒着的人,那种心情堪比猫头鹰倒挂在深夜的森林里,孤独地盯着外面的一片漆黑,想着大家都已经各自在床上做梦。
那些梦里拒绝我的参与,而醒着的世界也都没为我亮着灯。
鲁迅大家都不陌生,《狂人日记》是鲁迅的小说代表作之一,同时它是现代第一篇白话文小说。
狂人本意为“疯子,精神不正常者”,是贬义。疯狂的人,狂妄自大的人。是指性格放荡不羁,做事风风火火,干净利落!强烈追求极至和绝对的人。现多用做褒义,对这种精神作出赞许,已经不是表层的“疯疯癫癫”了。为一件事尽全力拼搏的人。行为与众不同,略显疯狂的人。
《狂人日记》的小序是用文言文写的,而正文却用的是白话文。文言文和白话文是对立的。文言文象征这旧的社会、旧的文化秩序。而白话文是自我、个人、新文化的象征。小序和正文之间的距离感使作品充满张力。是对人的存在悲剧的探索。其中还蕴含着深刻的文化意义和对人性的思考。
白话正文是狂人的内心独白,从形态上看:狂人有一般真狂人(精神病患者)所有的特点,病态的敏感;病态的精神亢奋;迷离的错觉幻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文章的一开始作者就带着疑问:为什么“今天”的月光格外好呢?精神因月光格外的爽快,可是觉得还是要小心,因为“赵家的狗”不知为何,“今天”看了我两眼。开头就预示了“我”的意识与正常人并不相同,并用那只赵家狗的一举一动来引出了文章的导火线。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文中表达了狂人对封建道德的定义:礼教就是吃人! 。因为狂人生于封建社会,受着封建制度和礼教的约束,并造成了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认定自己生活在“吃人”的社会上。对封建文化的深度批判。
第三篇里提到,狼子村的村民将一个大恶人打死,挖出他的心肝油煎炒了吃,以此壮壮胆子。群众暴力是可怕的,打着惩奸除恶的正义幌子,无视法律道德地草菅人命,就是在如今,也是常见的,网络暴力就是一例。
第八篇里,一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安慰狂人“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所以,在荒年,走投无路、丧失了社会性只剩下动物性的人类是真的会做出茹同伴的毛饮同伴的血之事。从这一角度看,人类自称为高级动物,也并没有高级到哪里去,无论如何进化,都摆脱不了骨子里的动物性。如狂人所说,我们是“有四千年吃人履历”的中国人 。
第十篇有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死去犯人的血舐。愚昧的年代里,认为人血馒头可治痨病,这在《药》一文里面有撰述。
这个敢于“呐喊”的狂人,在当时是被当成疯子的。他的确是患病的,敏感多疑,思维混乱。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真正病入膏肓的是那个www.simayi.net时代,是那些投降于“人吃人”制度、毫不反抗与呐喊的芸芸众生。最后一篇只有两句——“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是狂人的希冀,也是鲁迅的呐喊,看到这里,我只觉得这两句话是绝望的、是挣扎的、是不甘的。
鲁迅把现实与想象结合起来,从疯人的思想中看到了可怕的封建社会,老百姓被上层社会的人们所欺压,过着痛苦的生活,用讽刺手法对封建社会进行了批判。
因此,鲁迅以“狂人”的口吻绝望的呐喊,去救救下一代,不要让下一代孩子的头脑、思想被腐化,让封建社会的道德侵害到下一代,生活在“吃人”与被吃的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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