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时候,穷时候》读后感2000字

《乱时候,穷时候》读后感2000字!

作者:默默

是几乎文盲了一辈子的老奶奶写的文字,所以书中的世界基本上是以作者为圆心向外扩散的家族人物故事,各种或远或近的家族人物里,媳妇和婆家的恩怨是一对很突出的矛盾。说明现在国产剧热衷的婆媳斗曾经确实是有这么顽强的生命力,但是姜奶奶的书里不少故事也证明,媳妇在婆家受委屈不光是因为有恶婆婆,很多时候作恶的还有公公,丈夫,或者这三者共同压榨媳妇---恶婆婆远不是像现在一样成为所有恶的集大成者。或者换句话说,姜奶奶的故事说明,媳妇在婆家受到的压榨是系统性的,婆婆只不过是那个通常的出气口,甚至是妖魔化的替罪羊,以造成婆媳关系问题只是女人为难女人的问题。

记得比较清楚的有几个故事。村里有一家只有独生女,家境不错,待女儿也很亲。女儿出嫁,老头后来死了,老太太生病,本村的侄子请人看病出了不少力。后来女儿孝顺妈,要把老太接回家养老,老太太就把本村的房子跟地都卖了住到女儿家。后来老太太病重眼看不行了,女婿不让岳母死在自己家,用小推车把妻子跟将死的岳母拉回村,扔下车就走了(!)当时下着大雨,老太太快死了,五十多岁的女儿没地方去,想把老母拉到她侄子家等死,但侄子因为气当时老太没把家产留给他,硬是不让她进门。五十多岁的女儿跟她老母在这个生活了快一辈子的村子竟然好几天没处去,一直到老太太死,都流落在破庙和树下。

这个故事震撼我的是,一个辛苦把独生女抚养长大嫁出去的母亲,她做错什么了呢,一个孝敬母亲的自己也五十多岁的女儿,她做错什么了呢?这两个为了夫家生育并操劳的一辈子的人,竟然要经历这样的人伦惨剧。这个自己也五十多岁的女儿,应该也是和丈夫互相扶持了大半生,生了几个儿女的人,竟然没有让自己的老母在自家床上合眼的权力,竟然让丈夫理直气壮地把自己和老娘丢在地上扬长而去。而这个将死的老太,也是操劳了一辈子,就因为没有儿子,竟然死前沦落到头顶没有片瓦的境地。父权制的家族体系里,女人终究是那个外人,不论你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少,榨干了价值,最后就这样被用一块门板扔了出去。

跟这个故事相对的是,有个故事里一个三男一女的家庭,小女儿嫁的人把家产赌光了,女儿没办法带着孩子回娘家住,这个丈夫还老上岳父家耍赖讹钱。嫂子们有意见,说嫁给谁就得跟谁过,过不成就死,这女儿就多次要寻死,母亲总是拦着她。丈夫到岳父家骚扰了四年,母亲有一天不拦她了,说,你放心死吧,你的孩子我给你带大。这女子便去庙里上吊,上吊了一天一夜,后来被赶来的三个哥哥救下,调养好竟然又活了,三个哥哥说妹子你放心我们养你,你嫂子再说就休了她。

这个看似结局还好的故事有太多诡异的地方:一个母亲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能眼睁睁看着女儿去上吊(跟上一个故事一样,尽管这是她们自己的家,但这个母亲竟然也不认为她有权力发话让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上吊的一天一夜,这三个哥哥都死了吗?等了一天一夜才像救兵一样赶到,好像逼死妹妹的只是她的嫂子们?这家的家长,女儿的父亲呢?女儿去上吊是否是他默许呢?就因为是出嫁的女儿,所以可以发话让她去死?

另外一个故事,是作者某个嫂子叙述她叔家怎么欺压媳妇。因为嫌弃儿媳妇家贫(儿子结婚时十二,媳妇16),没有带来什么值钱陪嫁,这俩夫妻一直虐待儿媳妇。读后感https://m.simayi.net春节媳妇回娘家后回家,给公婆带了鞋子袜子,第二天竟然就上吊了。后来这个儿子告诉他姐姐(就是作者的嫂子),当年他爹支使他出门,随即就拿绳子勒死儿媳妇,儿子虽然立马回来营救,但还没等他想出来什么办法,他爹就把儿媳妇勒死了,还说死了好给他另娶个好媳妇。这儿子一百个后悔不愿意,也没办法---并且也并没有去告发他爹---只是在后来娶的媳妇远不如之前的穷媳妇时唉声叹气。类似这种为了贪图媳妇娘家钱财而虐打甚至打死媳妇的故事还有一两个,经常是全家齐上阵,而且这种暴力事件当然是公公丈夫是主力打手,婆婆倒不怎么显眼。但是无一例外,这里面虐杀媳妇的人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惩罚,只不过落了个坏名声。

与此相对,第二章点天灯里的两个故事,都是当时轰动的大案。一个是出嫁的女儿因为贪财,教唆丈夫杀死了自己亲爹,被自己亲妈发现后告官,被官府点了天灯——点天灯就是在人的肩膀上挖两个窝,里面乘上灯油点上灯,这都是绑在戏台上专门让大家看的,看着犯人一点点被烧死。另一个故事,一家的母亲教唆自己的儿子跟女儿乱伦,老父亲不同意,这三人嫌男人碍事,合伙杀死了父亲。事败后,母亲、儿子女儿好像是有两个点了天灯,其中女儿是受了风声里周迅那种酷刑死了。

开头的这两个故事年代应该是在清末,远早于作者出生时,因为其轰动性和点天灯的公共表演性质,应该是已经成为地方传奇的那种故事,作者可能从小就听人讲。因为不是家族人的亲身经历,这两个故事明显缺失很多细节,只留下那些让人匪夷所思的情节(比如母亲为啥要教唆女儿跟儿子乱伦,她图啥呢),所以呈现出来的应该已经非常偏离了事情的原貌。但是两个故事里都是家庭里的下位者---女儿、妻子---犯了人伦的大忌,不仅反抗并且灭绝人伦地杀害了家族的权威父亲/丈夫,并且最后都被告官并被官府表演性质地处死,恐怕官府对其施以点天灯的极刑,也正是杀父/夫的行为动摇了父权制的基石。当然,流传下来的故事版本也把一切罪责都推到了下位者身上——财迷心窍的女儿,灭绝人伦的妻子、女儿、儿子——才正好证实当权者施法的合理性。但我很怀疑这些版本掩盖了事情的很多隐情。

而另外很多发生在家庭里的人伦悲剧:被两个小叔子轮奸致死的嫂子,被公公勒死的儿媳妇,被公公暴打至一根肋骨断掉从肚子里戳出来的媳妇,这些女人死就死了,冤就冤了,她们所受的暴力却被认为远没有达到“灭绝人伦”的地步,是系统允许的暴力,也没有公权力出来给她们撑腰。这个人伦究竟是谁的人伦,应该很清楚了。这可是孔孟之乡的山东啊。鲁迅说的没错,那一本本古书里,字缝里密密麻麻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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