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瑞斯》读后感800字!
1913年由E·M福斯特完成的小说。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其实他已经做好了不被发表的准备,因为其中的同性恋思想是不被当时所接受的。他的估计也确实没有错,这本小说是在他死后一年才得以见天日。
Gay的原生家庭,大部分都有一些问题,而其中的绝大部分是父亲的缺位。在儿童3-5岁时,是恋父情结或恋母情结产生的时期,在这个阶段如果父亲缺位,很有可能儿童会对父亲更加的渴求,但不是亲生父亲,而是能陪伴自己的男性伴侣。
当这篇文章可笑的时候,就是同性恋真的被人接受的时候。因为不会有人去讨论异性恋怎么样,它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客观事实。
主人公“莫瑞斯”可以说是十分标准的同性恋,他对乔治有过懵懂的依赖,对自己的性取向有过质疑乃至愤恨,最后坦然接受自己的一切。当然,这也是最幸福的gay。不会因为父母和家族的压力而被迫找女人结婚。
我22岁,15岁开始就算接受了自己,我坦白,我不是什么贞洁男子,也经常觅食,我见过很多人,已婚甚至有孩子还出来419的我也见过很多。我也忍不住的问过,为什么?他们给出的回答很统一,只有一声”哎“。那声叹息中可能包含着反抗后的无奈,偷腥的后悔,对社会的抱怨。(但是不管怎样,这是不好的行为!不要学!)
“克莱夫”,他是曾经的同性恋,现在的反同人士,相信大家都知道一句话“恐同即是深柜”。那么深柜的表现就是恐同。只不过有时候他们会因为害怕自己太清晰而无法接受现实,选择彻底催眠自己,用实际行动来告诉自己不是同性恋,甚至憎恨同性恋。这种人是无法叫醒的,叫醒了之后也会立刻睡去,或者自杀。
南康白起有一部小说,其实也就是他自己的真实经历《我等你到三十五岁》。内容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激昂,也没有哭天抹泪的那种嚎啕。但是那是一种无法扭转的绝望,封闭了所有幻想的空间,只剩下通往地狱的忘川。不知道多少人痛骂过老张,但是心中的苦,可能只有当事人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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