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1000字: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了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前阵子在书店看到,就把它买下来了。高中的时候就挺想读这本书的,但是一直没机会,因为那阵子疯狂迷恋悬疑小说,因此就把它搁在一边了。今天凌晨,终于把这本书读完了,感触很深。我曾几度落泪,故事里的每个人都让人讨厌不起来,我们该恨的,是那样一个时代......
纨绔子弟徐福贵,好色好赌,游手好闲,输尽家产,父亲从茅坑上摔下来不久就断气了,人生从高谷走向了低谷,他有过轻生的念头,可任劳任怨的家珍、可爱懂事的女儿凤霞、溺爱自己的母亲成为了支撑他活下去的动力。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去城里给母亲买药时被国军抓去做壮丁,来不及和家人告别就去了前线,一别就是两年,回乡后母亲已经辞世,而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变成了聋哑。家珍得了软骨病瘫痪在床,儿子有庆献血被抽死,再后来是女儿凤霞生孩子大出血去世,媳妇家珍接着去世,一个接着一个的悲剧,堵得我几乎喘不过气。女婿二喜工地意外去世,身子被水泥板夹成了肉泥,最后整个家就剩下他和外孙苦根了,可几年后,因长期挨饿苦根一次吃豆子被撑死了。所有人中,唯有家珍走得最安详,“家珍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死后一点是非都没留下,不像村里有些女人,死了还有人说闲话”,福贵说。
也许你会觉得主人公命运十分悲惨,但同时他也是幸运的,他熬过了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熬过了饥荒,要不是他把家产输光,那身为地主的他就要被抓去枪毙,有人给本该被枪决的他当了替死鬼。唯有他一人苟活到了最后,虽是痛苦地活着,但所幸不是为痛苦而死。余华给笔下的人物塑造了希望,可也许就在下一秒,所有的希望都会灰飞烟灭,暴风来临的前夕,沉闷、压抑得可怕。
我们或许没有生活在最好的年代里,但是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最可怕的年代里。整部小说没有《基督山伯爵》中的主人公苦尽甘来,快意恩仇的洒脱,取而代之的是对生活的麻木,是生存的本能,没有传奇的色彩,没有奋起的反抗,唯有在压抑的氛围中,对“生”的渴求。读后感·活着比死美好多了,因为我们生在了一个和平繁荣的时代;活着比死艰难多了,因为活着要忍受一切苦难,而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看完这本书,我一开始也觉得,要是我是福贵,家人纷纷离我而去,我一个人苟活还有什么意义?可其实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财物也好朋友也好亲人也罢,这些全都是身外物,只要你死了,他们对你来说全都不复存在了,所以才说人是为自己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其他事物所活着。作者:超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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